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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物被占用且债务人进入破产程序,银行债权如何衔接推进

发布日期:2026-09-20 游览次数:55

主办律师:宋珊|广东晟晨律师事务所

委托背景

广东晟晨律师事务所宋珊律师曾主办银行债权人的金融借款纠纷二审、执行及相关破产债权申报事务。项目中,抵押物业被大量商户占用,借款人和抵押人分别进入破产程序,其他保证人的执行追索也需要推进。

把不同责任主体和程序分开处理

代理工作分别梳理借款人、抵押人和保证人的责任及程序状态:跟进二审,在借款人和抵押人的破产程序中分别申报债权,并对其他保证人申请执行。这样才能使银行的不同追索路径各有对应文件和程序安排。

围绕抵押物业清场推进工作

抵押物被占用给后续评估和处置带来障碍。宋珊律师围绕法院限制使用物业的文件,起草相关函件、法律意见及清场拍卖申请,跟进法院、有关部门及管理人的程序衔接,并参与评估、变价方案等后续处置工作。宋珊律师在该项目中的角色是银行债权人的代理律师。

材料记载的具体成果

项目工作记录记载,相关破产债权获得确认,其他保证人的执行立案并参与分配,抵押物业于2019年完成清场,评估及处置准备随后推进。这些具体成果体现了对执行障碍的逐项处理;本文不将申报债权额写为现金回收额。

本案体现的服务经验

面对债务人破产和抵押物占用并存的项目,工作不仅包括诉讼,还涉及不同责任主体的追索、债权申报、清场和处置衔接。本案体现宋珊律师代表机构债权人处理复杂执行及破产衔接事项的经验。

类似事项首次咨询可准备什么

可准备债权和担保文件、已有判决或执行材料、破产通知、抵押物占用及租赁情况,以及目前处置受阻的具体环节。首次联系时说明是否已进入诉讼、执行或破产程序。

相关服务:不良资产与破产法律服务。了解宋珊律师,或联系晟晨预约咨询。律所电话:(86-20)62323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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