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付工人工资后,企业如何向注销公司相关责任人追偿
发布日期:2026-09-20 游览次数:44
主办律师:宋珊|广东晟晨律师事务所
总承包企业代为垫付工人工资后,希望向负有责任的主体追偿。案件涉及多层分包、不同项目间的往来款以及劳务公司简易注销,既需证明垫付事实,也需找准被请求承担责任的人。
宋珊律师与共同代理律师代表总承包企业起诉,梳理工资、付款、相关协调材料与协议,区分不同项目款项,并结合注销承诺等文件建立垫付款与责任主体之间的证据联系。
东莞第一法院于2019年作出一审判决,支持对相关两名股东的垫付款本金及利息返还请求,驳回其他诉讼请求,包括针对班组负责人的请求。本文按该份文书记载介绍一审结果,不写成所有被告共同偿还或二审终审。
企业追偿不仅要说明支付了多少,还要证明为何支付、对应哪个项目及由谁承担返还责任。公司注销背景下的责任判断需结合具体承诺及其他事实,本案不概括为所有简易注销股东自动担责。
分包协议、工资支付表、银行付款凭证、项目结算资料、协调文件以及公司注销信息。请说明付款方、实际收款方和目前拟追偿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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